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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2021年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合规性评价中被评为A等第一名
日期:2022年05月25日     作者:龚谨    来源: 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点击数:

(本网通讯员:龚谨)在湖北省教育厅近期发布的《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1)》中,我校在合规性综合评价中被评为A等第一名。据悉,2021年,全省58所高等职业院校报送并发布了院校本级质量年度报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其进行了合规性综合评价,分别按照10%、40%、40%、10%的比例划分了A、B、C、D四个评价等级。

建立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是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加强社会监督和扩大宣传引导的重要举措。2012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国家、省级、校级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1)》聚焦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从发展概况、学生发展、教学改革、国际合作、政策保障、服务贡献、特色创新、挑战展望八个方面进行编制,为行政决策、院校改革、成果展示、社会监督、氛围营造等提供专业参考。

学校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开展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年报编制是推进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学校履行责任担当、树立质量发展观、宣传发展成绩、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强化内涵发展,持续诊断和改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学校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年报的撰写、编制、发布和使用制度,形成数据采集、汇总、文稿撰写、审核、上报、发布等相关工作机制。要求所有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每年都要编制部门质量年度报告,把质量年度报告作为部门年度工作总结、部署下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常态化诊改的重要环节。强化对年报编写质量、应用宣传及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年报内容关和质量关。质量年报的编制质量和报送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相关部门和人员精心组织年报编制、审核、发布和报送等工作,从2012年开始,全面落实质量报告制度,学校年度报告编制质量稳步提高,成为展示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窗口。

(审核:黄享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