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青年人才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设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关要求

1.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2.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考虑到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和校内公示诸环节,请各项目申请人在2018年10月12日前将《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纸质档一式3份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公示后,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登录“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将《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龙涛,联系电话:2867885(8623)

科 研 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