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鼓励支持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孝感市知识产权局拟对市本级
2015
年度发明专利申请给予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条件
孝感市本级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在
2015
年元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同时按时缴纳申请费。专利申请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
专利申请地址必须在孝感市本级范围内。即:以单位申报的,专利申请地必须是该单位在孝感市直及三区范围内的注册地址;以个人申报的,必须是市直及三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申请专利的个人、在校青少年学生。
二、资助类型
2015
年度只对发明专利申请给予资助。
三、申请材料
1
、《孝感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的发票及其复印件(申请人发票原件已经报销入帐的,须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
3
、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申报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审核发现立即取消资助资格,
5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受理地点:孝感市知识产权局(孝感市园林北路
21
号)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16
年
3
月
20
号
本通知所述申报表、申请资助信息表等附件和具体申报要求请在孝感市科技局网站
下载。
联
系
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
2841370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