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第十六届孝德感恩之星(标兵)暨孝德感恩先进集体的通知
日期:2015年11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多年来,湖北职院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思想道德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涌现了一大批道德典型,形成了“道德群星”现象,在校内外产生了良好反响。为推进中华孝文化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的有机融合,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展现时代新风,树立道德典型,形成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热潮,拟举办第十六届孝德感恩之星(标兵)孝德感恩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孝德感恩之星(标兵)孝德感恩先进集体,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传承中华孝文化、争当道德典型为着力点,充分展示公民道德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推进学校第三次创业,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全国高职名校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评选标准
(一)孝德感恩之星(标兵)评选标
1、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热爱班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院系、湖北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湖北职院义工社等各项公益性活动。
2、立德立新,乐学乐业;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自立自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心系祖国、胸怀大志,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大自然,热爱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热爱师生共有的精神家园——湖北职院。
4、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孝德感恩教育体现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孝德感恩先进集体(以班级或社团为单位推荐)评选标准
1、将弘扬中华孝文化列入班级建设或社团建设内容,持久开展中华孝文化系列活动。
2、单位成员积极加入志愿者行列,对志愿者工作和服务时间有记载、有考核。
3、班风(或社团)风气优良,单位和谐,形成“感恩、责任、忠诚、奉献”风尚。
4、积极争创学习型集体,积极帮扶社会弱势群体。
三、参选方法
1、以院系处室为单位组织推荐孝德感恩之星候选人,每个教学班推荐孝德感恩之星1名,每个二级学院推荐孝德感恩标兵1-2名,每个二级学院推荐孝德感恩先进集体1-2个。
2孝德感恩之星(标兵)候选人须填写相关表格(附件1),孝德感恩标兵候选人除填写推荐表外,还须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孝德感恩先进集体除了推荐表,还须提供开展相关活动的支撑材料(图片及文字)。
4、所有推荐的候选人、先进集体纸版材料于2015年1118日前交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05室),并将候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汇总,汇总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吴春花,QQ:68674046,电话:2868623(8612)。
四、评选表彰
学校组织评委对参选人、参选集体进行审查、考核后,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学校将对获奖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和宣传,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和中央、省、市媒体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职院第十六届孝德感恩之星(标兵)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湖北职院第十六届孝德感恩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表.doc
201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