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9年05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现结合省教育厅通知就我校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积极申报,请拟申报本课题的各位主持人于2019年6月13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材料3份报科研处,另将《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档发到科研处电子邮箱。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同意后,科研处在规定的限额内按省厅通知的要求申报。

八、《课题申报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在《课题申请·评审书》最后一页)。

联系人:龙涛

联系电话:286788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