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秋之韵·感恩湖职”第二十届孝德感恩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年09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思想道德建设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精心培育,道德典型辈出。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传递向上向善正能量,充分展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培育和形成崇德向善、明德惟馨的美好风尚,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十届“秋之韵·感恩湖职”孝德感恩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孝文化,培养学生“知孝、行孝、扬孝”的感恩意识,展现时代文明新风,为争创全国文明校园、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营造良好氛围。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分设“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孝德感恩先进集体”三类奖项。

(一)孝德感恩之星:按照“一班一典型,一人一故事”的评选办法,原则上每班不少于1人,以2017、2018级学生为主,2019级新生中,如果有典型事迹也可推荐。

(二)孝德感恩标兵:在“孝德感恩之星”基础上遴选事迹突出者,每个教学院可推荐2-5名。

(三)孝德感恩先进集体:从教学院班级、学生社团中推荐讲孝道、懂感恩、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公益活动的团队若干。

三、评选标准

(一)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评选标

1.热爱祖国,遵法守纪,诚实守信,积极进取;

2.孝老爱亲,热心助人,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活动;

3.生活节俭,乐观向上,成绩优良,自立自强;

3.知行合一,常怀感恩,心系人民,建功报国。

(二)孝德感恩先进集体(班级/社团)评选标准

1.将弘扬中华孝文化列入班级或社团的制度建设内容,持久开展孝老爱亲、善待同学、孝心传递等活动;

2.各项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有实效;

3.班风或社团作风优良,形成“向上向善”风尚。

四、表彰

学校组织专家对参选人、参选集体进行审查、考核后,分别授予“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孝德感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宣传,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和中央、省、市媒体推荐。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表1或2)与汇总表(附表3)。

其中,“孝德感恩标兵”需要另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电子版高清照片。“孝德感恩先进集体”需要提供开展相关活动的支撑材料(图片及文字)。

(二)报送与评审时间

    上述材料纸质版经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盖章后,于2019年10月30日前交党委宣传部(文德楼50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86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