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9〕7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等程序,拟决定推荐胡昌杰为学校参评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学校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联系,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3天:11月29日——12月1日。
举报电话:2867985(纪检监察处)、2860905(人事处)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纪检监察处)[email protected](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