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3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已开始组织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二)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三)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四)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五)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六)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

(七)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

二、申报要求

(一)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二)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三)实物材料申报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装订,签署“申请者承诺”,推荐单位盖章。申报市州组成果还需所在市州社科联盖章推荐。

2.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1份及复印件1份。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2日;

(二)网上审核: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28日;

(三)提交实物材料:另行通知,谢谢理解支持。

附件:

1.《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第十二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科研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