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疫情期间实行错峰上班的通知
日期:2020年04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自2020年4月27日起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实行错峰上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错峰上班安排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本单位人员分批错时到岗上班,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上午错峰上班时间8:00和8:30,下午错峰上班时间为14:30和15:00,实行“早来早走,晚来晚走”的办法,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控相关措施

1.各单位严格把关,上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健康二维码为绿色;外地返校人员要严格按照市防控要求,及时、真实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所属教职工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2.上班人员需严格做好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勤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并服从校园疫情防控管理,主动配合做好出入校园体温检测等工作。

3.保卫处做好校园管理、出入校园体温检测等工作;后勤保障处做好办公场所消杀和日常办公必要保障等工作。

(二)认真抓好在线教学和复学准备等工作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安排,完善各项条件保障,保证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各承担项目建设和专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按进度、按要求,保质保量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复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态,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

三、加强工作检查监督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的要求,压紧“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做好防疫和管理工作。学校将加强检查、督察,如因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学校工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本通知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适时调整。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