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二、申报项目
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202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重在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二)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三)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关要求
(一)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考虑到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和校内公示诸环节,请各项目申请人在2020年7月15日前将《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纸质档一式3份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公示后,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登录“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扫描上传。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
联系人:龙涛
联系电话:2867979
科研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