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秋之韵•感恩中国”第21届孝德感恩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校师生积极响应党中央、省委、市委号召,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积极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涌现出一大批典型。为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倡导时代新风,学校决定开展第21届孝德感恩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孝文化,培养学生“知孝、行孝、扬孝”的感恩意识,为争创全国文明校园、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营造良好氛围。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分设“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孝德感恩先进集体”三类奖项。

(一)孝德感恩之星:按照“一班一典型,一人一故事”的评选办法,原则上每班不少于1人,以2019级学生为主,2020级新生中,如果有典型事迹也可推荐。

(二)孝德感恩标兵:在“孝德感恩之星”基础上遴选事迹突出者,每个教学院可推荐2-5名。

(三)孝德感恩先进集体:从教学院班级、学生社团中推荐若干团队。

三、评选标准

(一)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居家隔离期间,停课不停学,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在家孝顺父母,主动做家务;发挥专业特长,帮助左邻右舍解决各种实践问题;或者参加社区、乡村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

3.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敢于拼搏,在各类技能大赛中荣获奖项;勇于创新,善于探索,敢于实践,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成效突出。

(二)孝德感恩先进集体(班级/社团)评选标准

1.持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特别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等;

2.各项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有实效;

3.班风或社团作风优良,形成“向上向善”风尚。

四、表彰

学校组织专家对参选人、参选集体进行审查、考核后,分别授予“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孝德感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宣传,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表彰和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表1或2)与汇总表(附表3)。

其中,“孝德感恩标兵”需要另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电子版高清照片。“孝德感恩先进集体”需要提供开展相关活动的图片及1000字文字材料。

(二)报送与评审时间

上述材料纸质版经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盖章后,于2020年11月28日前交党委宣传部(文德楼50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86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