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了推进学校教师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建立动态教师信息库,为今后的职称评审、骨干教师遴选、教师进修培训、评先评优等提供准确信息,根据《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湖北)数据定期更新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1〕3号)精神,学校现就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更新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二、数据更新内容
本次数据更新工作主要为通过“新增”的方式,维护更新2016年至2020年教职工的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入选人才项目、国内培训、海外研修、技能及证书等模块的数据信息。系统中部分教职工本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等数据信息前期已由学校填写完毕并审核通过,需本人进行核对,如有错误,教师个人暂时无法修改,后期个人申请,学校管理员逐级上报才可修改。
三、数据更新操作方法
1.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湖北)”,点击“教师自助子系统”进行登录。用户名为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号,初始登录密码由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初次登录后必须按要求修改密码后才能使用,请个人记住修改后的密码。
2.将鼠标移至填报项目名称上,系统会自动显示对应填报说明,相关信息请按照提示录入或选择对应内容;
3.已填报数据的教职工直接点击“新增”,完成后点击“保存”;未填报过数据的教职工先点击“修改”后录入基本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全部录入完成后,要进行“完整性检测”,确保数据完整。
具体数据更新个人操作方法见附件1: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个人填报说明。
四、时间安排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时间紧、任务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2021年4月2日-4月9日,各单位安排教职工填报并审核信息。
2. 2021年4月10日17:00前,各单位提交审核过的教职工个人材料。
3. 2021年4月10日-4月15日,党委教师工作部整理各单位上报材料,审核确认后报送省教育厅,完成信息更新审核工作。
五、数据更新上报
教职工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导出word文档,打印纸质材料,在每页右下角空白处签名、标注日期后交到所在单位。学校各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本人修改,最后将审核过的个人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西区行政楼501室)。
六、工作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后期会对学校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完成情况在全省内予以通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更新、审核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教职工的调动轮岗、电子档案管理、教师评先评优、教师资格管理等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尽快将此项工作布置到每位教职工;要本着对每一位教职工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上报的教职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教职工要认真按照要求填报、修改、完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按时完成。对工作组织不力、工作质量不高、未按时完成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
今后,每年两次集中更新维护,分别于3月20日、9月20日前完成。请各单位接收到通知后,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及审核工作,并及时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梅辉联系,取得本单位教职工初始密码。
联系人(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学校管理员):党委教师工作部 梅辉, 联系电话:2868626 QQ:69197406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