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学校建校70周年。学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为充分展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弘扬道德力量,倡导时代新风,学校决定开展第22届孝德感恩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孝文化,培养学生“知孝、行孝、扬孝”的感恩意识,为学校“双高计划”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分设“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孝德感恩先进集体”三类奖项。
(一)孝德感恩之星:按照“一班一典型,一人一故事”的评选办法,原则上每班推荐1人及以上,以2020级学生为主,2021级新生中,如果有典型事迹也可推荐。
(二)孝德感恩标兵:在“孝德感恩之星”基础上遴选事迹突出者,每个教学院可推荐2-5名。
(三)孝德感恩先进集体:从教学院班级、学生社团中推荐若干团队。
三、评选标准
(一)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孝顺长辈,勤做家务;善于发挥专业特长,帮助左邻右舍解决生产生活的各类问题;或者走村入企,积极参与社区、乡村基层治理和社会实践调查等;
3.勤奋好学,敢于拼搏,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荣获奖项; 勇于创新,善于探索,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成效突出。
(二)孝德感恩先进集体(班级/社团)评选标准
1.长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等;
2.各项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有实效;
3.班风或社团作风优良,形成“向上向善”风尚,在全院、全校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表彰
学校组织专家对参选人、参选集体进行审查、考核后,对实绩优秀者分别授予“孝德感恩之星”“孝德感恩标兵”“孝德感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表彰和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表1或2)与汇总表(附表3)。
2.“孝德感恩标兵”需要另附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电子版高清登记照1张、生活照2-3张,事迹材料要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在自强、感恩、励志等方面的优异表现,主题集中,事迹典型感人。
3.“孝德感恩先进集体”需要提供相关活动图片3-5张及800字左右事迹材料。
(二)报送与评审时间
上述材料纸质版经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盖章后,于2021年10月31日前交党委宣传部(文德楼50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86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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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