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学校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作者:刘华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职成厅〔2021〕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职成厅函〔2021〕25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学校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材应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六)湖北省教育厅提倡:优先推荐体现我省地方优势特色的专业教材,优先推荐双高计划、品牌特色专业等方面专业教材。

二、申报推荐途径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申报推荐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二是通过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学校组织遴选后向省教育厅上报;通过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途径申报的,自行联系。

学校作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高职院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教材15种,具体说明见教育部通知文件。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符合文件要求的职业教育教材主编(以第一作者为准)申报。填写《“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和《“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单位签章版(一份)于12月20日上午10点前报教务处刘华(南区图新楼9楼911室);《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等电子版、纸质版(一份)于12月21日下午5:30前提交教务处刘华,电子版《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等以“院部+教材名称+第一作者姓名”命名,为避免遗漏而影响评审和推荐,电子版统一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学校组织评审,对拟推荐教材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12月28日前,申报人完成平台申报信息填写和资料上传,学校按要求向省厅上报推荐信息,并寄(送)纸质材料。

申报平台为/index.html,账号和密码由教务处提供。

本次推荐申报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且申报材料内容多,涉及面广,各单位应迅速作好传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负责组织本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的教材主编(第一作者)充分做好本人教材申报资料准备,及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填报。

联系人:刘华   联系电话:13871860816

附件:

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2.《“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3.教育部办公厅《“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职成厅〔2021〕3号)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职成厅函〔2021〕25号)

5.《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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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