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做好节假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纪律规矩,发挥好“头雁”效应,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二、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学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两节”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方面的问题。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