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线上研修的通知
日期:2023年07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线上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学校全体专任教师。其他教职工可自主学习。

二、研修内容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的“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上,进行线上学习。

(一)学习内容

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学习教育、数字素养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提升、科学素养提升、铸造职业教育“良匠”之师等内容。

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将学时计入教师培训学时。教师2023年6月-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二)学习方式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已参加过学校2022年暑期、2023年寒假、2023年暑期“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项网上研修的教师,可以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录学习。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7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要扎实做好动员部署,要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学习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二)组织研修(2023年8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要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三)系统总结(2023年8月28日前)。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总结研修中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形成汇报材料(2023年暑期“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项网上研修总结材料,可融入其中一并报送),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汇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梅辉 电话:2860905 QQ:69197406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