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
日期:2016年12月23日     作者:济维    来源: 湖北职院纪监处    点击数:

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考 核 方 案


为做好二级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结合年初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及省委巡视组对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整改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二级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二级单位自查。各二级单位按照要求先行自查,采取写实性和条款式准备总结报告,重点就二级单位落实“两个责任”、重大事项办理和加强经费管理、资产管理、作风建设,以及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准备检查材料。总结报告(含自查评分)于2016年12月26日前将交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纪委办公室彭晓琴同志qq邮箱,qq号为243937466)。

同时,纪委办公室将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提供各二级单位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面清单。

第二阶段:考核小组检查。学校派出两个考核小组,分别对教学单位(含师范学院、医学分院)、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同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其程序如下:

1、进行测评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测评会议,对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教学单位参加测评的人员为: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5人)。

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参加测评的人员为:班子成员、管理人员代表、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5人),其中服务对象代表测评将由考核小组组织教学单位管理人员代表集中进行测评。

2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由考核小组组长统筹安排,主要听取谈话对象对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基本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重点听取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线索。

谈话对象为班子成员代表、教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或服务对象代表。

3、查阅资料考核小组查阅二级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资料,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4、意见反馈考核小组结合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及职能部门提供的负面清单等情况,提出对二级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总体评价,交由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组一并反馈考核意见。

5、综合评定两个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拟定各二级单位考核分数、等次及一票否决的单位,形成汇报材料,交学校纪委办公室,同时提交考核评分表、民主测评汇总表及原始测评票等材料。

第三阶段:结果运用。纪委办公室向校党委会汇报考核情况,研究确定各二级单位考核分数、等次及一票否决的单位,并与二级单位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有关要求

为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做到立行立改,切实解决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衰减,“一岗双责”不到位,执纪不严,不敢担当,违规接待,内部吃请等问题,各二级单位和考核小组既要认真做好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又要认真思考和谋划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全国优质高职院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