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基层工会委员会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的通知
日期:2017年05月19日     作者:张占华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学校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于2014年进行换届选举产生以来,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广大工会会员的支持参与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创新工会工作,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工会能力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因学校中层干部换届和工作人员变动,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有较大变动,为加强学校工会组织的管理、迅速开展工会工作和活动,急需调整、配齐配强工会二级分会的组织和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学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进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基层工会组织设置调整如下

1、机关(一)分会:学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选举组织单位: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机关(二)分会:、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人事处、外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会办公室(选举组织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3、机关(三)分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信息化中心(选举组织单位: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4、机关(四)分会:教务处、校企合作处,科研处、高职研究所、职教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选举组织单位:教务处、校企合作处)

5、机关(五)分会:学工部、学工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6、机关(六)分会:计划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处(选举组织单位:财务处)

7、机关(七)分会:招生办公室,基建处、后勤处、基本建设项目办公室,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招标管理办公室(选举组织单位: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招标管理办公室)

8、机关(八)分会:、保卫处、武装部

9、电大师范学院分会

10、教育与艺术学院分会

11、财经学院分会

12、医学院分会

13、口腔医学院分会

14、护理学院分会

15、机电工程学院分会

16、信息技术学院分会

17、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分会

18、建筑技术学院分会

19、物流学院分会

20、美容学院分会

21、汽车学院分会

22、思政课部、公共课部分会

23、继续教育学院、社会服务中心分会

24、医学分院分会

25、图书馆分会

26、后勤服务中心分会

27、附属医院分会

二、选举准备工作

1、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动与同级党组织沟通协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2、向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和校工会委员会提出换届选举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新一任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设置等,其中主席候选人应提前与校工会沟通。

3、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需经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校工会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开始工作。

4、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前的动员、宣传、组织等各项筹备工作。

三、分工会委员人数及分工

分工会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会员人数少于或等于50人的由3人组成,多于50人的由5人组成)。委员会设主席、福利委员、文体委员、提案委员、组织宣传委员和女工委员等。

四、分工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本单位工会正式会员。

2、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热爱学院、关心学院改革发展,敬业爱岗,在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热心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6、分会主席人选原则上应有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五、分工会委员选举产生的办法

(一)分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应在认真听取广大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反复酝酿,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可以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为20%。

(二)分会委员的选举

1、必须召开本单位会员大会,在总结工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换届选举;

2、实行差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唱票。选举时必须有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会员到会方可举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3、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后,即可召开新一任分工会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并进行委员分工。

4、分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产生后,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书面报校工会委员会审批。主要内容包括:(1)选举时间;(2)参加人员范围;(3)选举结果及当选人的得票数;(4)委员分工。

六、具体要求

1、各分会要加强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工作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程序,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分会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体现广大会员的意志,力求通过选举使一批个人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教职工进入各分会委员会,使工会组织能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3、各分会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政治热情和凝聚力,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立足本职,敬业爱校,团结一心,积极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4、严肃纪律,遵章守纪。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提出的“九严禁”和“十不准”等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和氛围。

5、各分会选举工作于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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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日